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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jkabc

火大了,一上班就开除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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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7: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27# sjkabc 7 U- j& }" }7 ^. W4 m
这倒不冤枉!
2 i, }, P/ V% z1、用人不当;7 o" `) Q) n3 r1 J  t
2、怎么没有首检,及每隔一定数量的复检。, B: F! G2 @! A! x# L
“人”是最信不过的,信得过的只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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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8: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制度如果信得过,我们老喊着改革干嘛呢?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让死的管活的,呵呵,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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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32# 安忍不动如大地
, a3 u' r  ^3 X5 u您说对了!但如果“活”成楼主那样子,活得下去吗?
2 v- P- k7 V9 g' B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单强调这个“活”,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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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哪个操作工根本就不适合做按钮工,而是培养成调整工.
  X$ ]" ~4 |5 c* Q所谓的制度要让人遵守,首先要合理.比如,一下公交车,要过马路,假如斑马线得绕两公里,也没天桥,地道,你怎么选择?上街看看就知道该怎么选择.
' e5 P' \, }1 N) v1 @楼主公司的管理是有漏洞的,质检是一方面,设备同样管理有问题,操作工怎么能修改程序?假如不想别人动程序,锁掉就好了,想动也动不了.
! r+ v; F& v- l4 x' p" I操作工并不是想炫耀什么,不然他也不会改回来,他目的很简单:早点下夜班!
: N( e8 F" `9 C3 L% R$ S, l5 c只不过他这次玩出事了而已,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吗?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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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质量这一块来说确实有问题,夜班的首检、巡检、抽检没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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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次事故最终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赔偿客户损失至少200万日元。并且客户已经解除了下面的加工订单合同,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年约300万人民币的加工费。累计损失约400万人民币。还有很冤枉的,我也因为这个事情,被扣除本 ...
- O/ P# p, _0 k8 Zsjkabc 发表于 2009-5-26 05:57

1 f: \& b: b, o5 i0 \5 j这么重要的事情,难道没有安排生产主管.检验员加班???还有如果是一个人在车间操作生产,根本就是不可以的。* g' y) {/ T" U0 L% I- s
记的楼主好像发过一个帖子,大学生只要800元。是不是你们工厂工资太低了,工人故意整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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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1: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33# 憨老马 9 W0 @( P$ j4 y, ?* _
$ v" o/ B5 n& N
你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我既不强调活,也不强调死。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有人高喊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在没有积极性的时候,又有人高喊打破陈规陋习。都是一个制度,在不同的人的嘴里就成了不同的东西,或是尚方宝剑,或是拦路虎,是制度的错嘛?0 [9 R" N8 y1 d( Z* @
7 R8 v% s* Q0 b: {8 ?; v7 v5 T
非也,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就如同机械发展到今天,还不能完全替代人一样。所以选择适当的人来制定以及执行制度,才是唯一的出路。不把心思花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上,就是制定再完善的制度,也是枉然的。制度就如同马其诺防线,可以是屏障,同样也可以被绕过。. Z3 a7 Z1 ?0 F+ P7 w

9 g  f9 s$ \0 p  _楼主的单位有制度,但是执行的如何呢?如果执行的好,显然不是这个结果,如果没有执行好,再好的制度又如何呢?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不策马而策车,何益?$ }* c2 a5 `4 y& W+ s
4 b& r5 R7 u( r1 i8 r5 P" l. k* m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有治标的,有治本的,有长治久安的,有立竿见影的。功夫下在平时,才是王道,不要寄希望于某个认证、某个制度可以让天下太平了,那样的话要你何用呢?
9 s2 q  f! W* P5 D4 b
$ f1 g! I8 K$ \6 x治厂之要,在知人;用人之要,在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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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33# 憨老马  
$ }; m; G; {7 m3 R
0 p; h1 o' K; ?7 n3 |你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我既不强调活,也不强调死。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有人高喊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在没有积极性的时候,又有人高喊打破陈规陋习。都是一个制度,在不同的人的嘴里就成了不同的东西, ...
: {: v7 j+ s* e2 W& O安忍不动如大地 发表于 2009-5-26 11:36
* w" E* b- J/ ~. J. q( ]$ y( }
头大了,制度就是制度,错的制度也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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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4: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工作习惯不好。不要生气了。年轻人有点小毛病,慢慢改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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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5: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看法:操作者责任占40%,公司责任占60%。如果是常规件,操作者占90%责任。本批件是急件,相对合同额较大,两分钟就快要产生1万元产值,既然交给一个人干,就像大家说的,为什么没有检?有没有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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