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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为企业澄清事实”!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8 09: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憨老马 于 2013-1-8 11:14 编辑 ! B% s( @+ L  ?* Z8 v- V& @
8 M9 ^- {4 d' _/ h5 T) w- p
    今天看了个类似话题的帖,不禁想请几年前的一个事例!
. e2 E: t/ m0 k6 N) ?1 G5 A/ g    2008及09年间,当时金融风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我们工厂也避免不了,订单减少,原来一直三班转的,无奈减少了约一半,加班自然就无的了。这样一来,员工只能拿到基本工资,但是原来的基本福利(食和宿)都没变,记得当时连行政人员的工资也削减了。  K1 Y+ H* r# M- i
    当时有几个工人,在一个领班的怂恿下,要跟公司讲数,不光上了仲裁,还找来广州日报记者。我不知道那记者是怎样采访的,见报后我看了,很是气愤!因为报道出来的主体意思与事实根本不符,还有不少错漏。在该报当日的电子板,那篇报道的读者评论栏里,我还看到了几段所谓“评论”,讲白了就是骂街,从这些人的话语中,应该就是上了仲裁的那几个员工,甚至有当时还在工厂任职的人。
) Q- y( j6 _0 r7 H    为了给企业挣回讲理的权利,我想用真名注册读者,因看到所有发言的人,都是匿名的,但真名注册不了,无奈也只能匿名登陆,但在评论里面,我写了我的真名,当时在公司的职务,电话、手机和邮箱等所有信息,并明确指出这篇报道的几点不实之处,如果报社认为有必要,可以找我!同时我亦对那些工人说:你们如果认为公司不好,完全可以自由离职。我们工厂工人离职,从来就没有刁难过人![公司老板曾经有过一句话:问下他(指离职者)还有什么要求,都满足他)。# y% _+ \1 F& [! p; F
    当时为了保留证据,我还截图了,但是很遗憾,一直没有谁敢来找我理论!从那以后,我鄙视那份报纸,再也不看那个报纸。1 g3 J# ~2 G0 M% }
    我认为人如果真要出来说明一些事实的话,就不应该匿名,光明正大嘛!
' I; ]% _8 V3 x2 s* h* w下面就是我当时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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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3 收起 理由
robaiming + 1 多好的百乐就有多好的千里马!
LIAOYAO + 1 不匿名,才是勇者。
everfree + 1 兼听则明,捍卫所有人(包括自己)说话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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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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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0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叔,哪份报纸,咱们集体鄙视....
. x' D0 U  c9 T9 r. o( w( r7 I; U0 O& f0 B+ h( R0 U) x
支持叔
6 N8 M2 S. n9 L% O1 R0 a* e
发表于 2013-1-8 09: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支持两边多要听,话儿多放在桌子上,大家说理就行。只怕一家之言,有时还是一面之词。+ `$ \. @2 l$ G# I
有些报刊么,哈哈,只能看看娱乐版。
发表于 2013-1-8 09: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兼听则明,以实际行动捍卫所有人(包括自己)说话的权力,这才是光明正大。实际行动包括站出来说出自己的道理。
发表于 2013-1-8 09: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真实需要胆识、品行{:soso_e113:}
发表于 2013-1-8 09: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越辩越明,双方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就可以。而偏见容易蒙蔽我们的眼睛,现在社会有普遍的仇富情绪,所以在遇到这种企业和雇员问题的时候比较容易偏向雇员,这样读者喜欢。+ N' P$ o! N! r7 B* q
不过马大侠也不必在意,公司毕竟比个人有资源,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好,有时被人中伤也没关系。感觉中国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运用媒体方面还股够重视,方法也不得当。

点评

媒体还是有甚多正面作用的嘛,媒体也是社会的一个工具,也可以被误用,关键是这个社会的文化。  发表于 2013-1-9 15:44
報紙都喜歡譁眾取寵, 爭取眼球, 會做成為恐天下不亂的后果! 香港報紙在這方面最過份  发表于 2013-1-9 14:52
谢谢!  发表于 2013-1-8 10:15
发表于 2013-1-8 10: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啊,谎言在事实面前时如此不堪一击
发表于 2013-1-8 10: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的白不了  白的也黑不了 事实就是事实
发表于 2013-1-8 11: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必须得顶
发表于 2013-1-8 11: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楼主是实在人。那图都保存了这么几年,这种态度值得学习。想想自己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很不负责啊。第一份工作怕是只剩下厂名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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