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一直难以做决定,甚至也没有拿出来讨论,这就是依托社区平台组织合作的利益分配问题。 / d+ P9 w8 \% g' k$ O. f0 |5 g
在社区确定建立创新基地,发展机电一体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来
" l+ `- ?& I3 R# y5 g(请看http://bbs.cmiw.cn/blogs/laoying/archive/2006/12/21/100194.aspx#comments),我陆续收到不少具体的建议项目或意向性合作,以后还会有更多。所以,今天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看大家有什么补充。
1 P, ?0 l+ d' W) N( v2 D m9 @在征询了一些社友意见,并考虑社区第一个专利产品的成功先例。原则上,在社区平台上组织合作,社区占30%的利益,项目负责人占70%。
0 t: W0 a. ^5 K0 q社区以其平台、资源,信誉和品牌优势负责沟通协调,寻找补充资源,市场发展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发工作。
1 W2 m( }6 l- T& K8 ?8 n社区和项目负责人均可在自身利益份额之内进行二次分配。比如,项目参与者的利益从项目负责人的70%之内来出。社区派出的重要参与者或领导者的利益从社区30%当中出。
. H; b2 ?6 l+ `% {" e7 U! `! ]合作当然还涉及很多方面,无法一一说清楚。本次只把利益分配这个重要问题作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遇到灵活情况也可以变通。
) l4 \' S" D% J; w请大家发表高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