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一直难以做决定,甚至也没有拿出来讨论,这就是依托社区平台组织合作的利益分配问题。 6 {2 b& _ H+ T
在社区确定建立创新基地,发展机电一体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来
# R6 Y( W9 B& R(请看http://bbs.cmiw.cn/blogs/laoying/archive/2006/12/21/100194.aspx#comments),我陆续收到不少具体的建议项目或意向性合作,以后还会有更多。所以,今天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看大家有什么补充。
2 u4 y* O( a" o- H1 W, `" p在征询了一些社友意见,并考虑社区第一个专利产品的成功先例。原则上,在社区平台上组织合作,社区占30%的利益,项目负责人占70%。
! K3 p7 o9 q5 o6 m: R社区以其平台、资源,信誉和品牌优势负责沟通协调,寻找补充资源,市场发展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发工作。
5 u$ N2 g8 W8 |9 ?" W7 H m; }社区和项目负责人均可在自身利益份额之内进行二次分配。比如,项目参与者的利益从项目负责人的70%之内来出。社区派出的重要参与者或领导者的利益从社区30%当中出。 + u8 U$ [9 N% x6 G c+ f
合作当然还涉及很多方面,无法一一说清楚。本次只把利益分配这个重要问题作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遇到灵活情况也可以变通。
, A5 l' b: M2 \3 a2 H9 h请大家发表高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