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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当年从私企辞职时,也删了不少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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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虽然现在法制不健全,但有法还是应该依。技术权益归属的法律规定,就是底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板厉害,离他远一点就是了,何至于临走还欠2个月工资。这是你自己处事能力问题。并且在长三角,这种事情到劳动服务部门一告一个准,不需要好狠喜斗。
当然了,这个帖子中楼主的这个做法,我也比较赞同。老板估计做的也不绝,所以楼主也没有做绝。
只好在这帖子里点评你了,那个帖子,你没回复,点评不了。
老一辈的不反抗思想在您身上体现不少,或者您官比较大,处处为老板鞠躬尽瘁。忘记了当普通工人时候受的委屈了吧?
您老要是碰到黑心老板,领走想方设法扣你2个月工资,您老也不会反抗吧?您不反抗害的不止您一个,还害了年轻人,可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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