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谈。
; q7 q. W+ R N在零件图中标注数量是不对的,因为数量对于加工的工人而言是变化的,如这个数量是表示这一台设备的需要量吗?是否包含了其它部分对他的借用?是否包含了备件?本此订单中共有几台设备?2 i4 r& i. Z a1 _" E# b
设计是不在图纸上写数量的,因为要多少个是你制造根据计划来计算的,我做设计的怎么知道你这个阶段要做多少个?数量搞错了算谁的?而实施了ERP后,直接出制造任务单,连制造部门也不写数量了。工人师傅拿图纸,按任务单上的数量制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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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求设计在零件图上写数量,是原来比较落后的制造管理水平决定的,因为这样可以方便工人,拿到图就知道了关于这个零件他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的一切了。9 ?6 B6 y5 [4 q! h8 M' e3 W
# z0 a, f$ p, q9 H0 q4 U陈伯雄观点:
/ n, v) ~" h( yBOM是整个机器的、总的物料清单,几乎所有国家的零件数量都是在装配工程图的明细栏(Part list)中注明。
: S8 R7 ]( N9 V' _在装配模型的BOM数据中,已经存在了、并能动态关联的“某零件数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当然不会存放在某零件模型中;而零件工程图的关联数据,是取自这个模型中,而不会取自这个模型参与装配模型中。8 p( s' j9 C7 ~, C/ d* o
即便可以把这个模型参与的装配模型中的数量数据取出,还有个问题不好办:这个零件参与了多个不同装配(这很常见),您要取出哪一个的数据呢?
+ u) w5 I7 U% T3 ?9 t6 B我已经说过,数量数据是工艺数据,要与制造和销售相关,并不只由设计决定。例如某活塞销,在年产10万辆份的生产纲领下,须制造11.5万辆份的数量,这不是设计者需要控制或者能够控制的数据。可见,零件数量的多少,不是“这个零件”的数据,而属于与制造管理相关的数据,不应当在设计阶段确认。6 x/ l6 ~9 q6 p& K
在1969年我开始学徒的时候,一汽设备厂的规则是:图纸上不写数量,别在图纸的工票上写明制造号、制造数量、工时定额和加工要求。/ }/ O+ I; J1 w( D& D" T, @* D
如果是“原来比较落后的制造管理水平决定的”,那可就得说是1969年之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
/ t2 R& M% r! `; ~& M不过,这话可就扯到“四十年前”了,都40年了,总该有点进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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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g3 y2 }- m/ Q5 K& p% J: sinventor技术专家666观点:( @* b: R0 p6 ~; W: r
零件图中带数量是跟老苏联学的,早已不用了。) p3 N0 I( ^; |' j
某个装配要用到多少基本件(包括自己的与借用的)、多少标准件等由该装配的明细栏(或明细表)决定。
: g8 A. f) m* z/ d% F9 U至于某一批次生产该制造多少基本件、使用多少标准件,直至由哪个车间(或工段)负责,由生产的组织者在生产计划表中根据设计资料做安排与汇总。4 K# D3 U5 U4 `/ g7 x' a' d
那种谁都想在设计图纸资料中“落上一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只会给别人与自己添乱。军事管制式的制造企业,或者封闭式的小生产工厂,才会使用或容忍使用这种办法。
: Z4 k) K1 h0 Z. |) R3 R某个零件(或部件)该做多少个是由生产计划表来决定。3 ~+ g9 X* L0 i& v
关于某个零件的数量,是由所用到它的部件来决定的,表达在该部件的明细栏(或另外给出的明细表)中,而其数据源于部件的BOM。
9 F1 B8 m4 ~+ Z. D5 Y3 B# ? 因此,现行的国家标准也好、Inventor也好,都没有错或不妥当,它完全符合“一个数据、由一个人、在(源头上的)一处、说一次”的规则。; ^! u1 G7 V8 m
有人想在零件的标题栏中另外添上“数量”这一栏,尽可以自己另外去自定义。至于Inventor则不能直接予以支持,因为它既不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大多数人的要求。
3 l! I% U6 Y3 u$ y7 r 另外,以滚珠轴承为例,对于轴承厂来说,它们是零部件。例如:许多型号的轴承(部件)都用到某一种规格的钢珠(零件)。这张钢珠的零件图上的“数量”栏该填写上什么数字呢?这张钢珠的零件图是否必须首先归属于(而且只许归属于)某一个型号的滚珠轴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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