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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还是倒退——日本政府拟允许企业拥有员工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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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5: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同社6月20日电】日本政府20日敲定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14》,内容包括允许企业从一开始就拥有员工在工作中获得的专利权,并将加强对企业商业机密的保护。该计划作为强化产业的重要措施,将被写入24日内阁会议决定的新经济增长战略中。  首相安倍晋三在当天的知识产权战略总部会议上表示:“为实现世界上最先进的知识产权立国,将迅速进行必要的法律修改并强化体制。”
  目前在工作中发明获得的专利权属于员工本人,企业要求其转让时需支付“等价报酬”。重审这一职务发明制度后,只要满足政府提出的报酬及待遇等一定标准,将认定企业拥有该专利。
  在商业机密的保护方面,今后将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间谍及员工泄密案件,将变更为即使企业不起诉、调查部门也可作为“非亲告罪”立案,并将上调罚款上限。
点评:
作死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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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一直是这样的,员工的职务发明是属于企业的。除非是完全不同的领域,比如做机械的,在生物制药上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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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6: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 已经送了一个给企业,估计不会再继续送了, 等机会到外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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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私营企业,像我们公司,员工做的发明,老板转手就去申请专利了,我们却不知道,太阴险了!偶然在网上查到,发明人居然是老板的名字,以后不再信任老板了,工作该做继续做,但已有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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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7: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的知识产权法不就是这样的吗?中国又领先世界潮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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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 21: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中村修二是制度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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