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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东莞长安工程师加班“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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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4: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antouchang 于 2014-4-16 15: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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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B. @2 N! G8 C. M/ Y东莞长安镇一位33岁的工程师出租屋内猝死三天后才被发现
) x( b( T$ a. X  F  本报东莞讯 (记者刘满元摄影报道)不抽烟、不喝酒,小刘的生命却还是停止在了33岁。江西人小刘生前在东莞长安镇的一家公司担任开发部工程师,4月9日上午,他被工友发现死在了出租屋。警方调查发现,小刘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死了近3天。
. f, H7 ?6 z* G' W& L5 z# v  小刘的工资条显示,刘某3月连续工作31天,加班时间190个小时。对此,家属质疑刘某是因过度劳累致使。
! k9 W$ ^9 }5 O" y  死了3天才被发现, b$ \# U/ ?; E) _# U0 y! N& }$ G
  昨天,记者在长安乌沙见到了小刘的妻儿和他的母亲。说到小刘的离开,这一家老小都悲痛不已。“他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啊!无论如何,也没能想到,他就这样‘安静’地离开了!……”说到此时,小刘的妻子夏女士禁不住痛哭了起来。6 Z- m0 C3 `5 p3 j
  据夏女士介绍,今年4月9日早上,她接到丈夫所在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称她丈夫已经有多天没来工厂上班,问她知不知道。她告知,不清楚。随后,当她告知她丈夫租住处后,该公司的员工前往察看,发现她丈夫已经死了多天,尸体已经发臭。5 d- k7 V; C7 G6 U. I  C
  经警方调查,小刘死亡3天后,才被人发现。当地警方已经初步确定排除他杀,系猝死。. g: `/ y3 O1 A
  小刘的同学周先生介绍说,4月6日早上,他致电小刘,约他当天下午过去一起聚餐。小刘答应,到时一定过去。但当天下午4时50分左右,他再给小刘电话,却一直未有人接听。他还特意前往小刘的租住处找他,但是也未见有人应门。当时他以为小刘只是外出了。直到4月9日他才获知,小刘已死在了出租屋内。. p% C8 T, ]9 M. x1 ?: X
  死者生前工作很认真# e; x# y$ O# d# B* y1 u
  据德创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刘从去年3月入厂工作以来,工作认真,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旷工、迟到等现象。但上周二,当公司正常上班时,却未见小刘前来上班。公司多次打电话给小刘一直无人接听。当时,公司的相关人员也没在意。第二天,公司员工上班后,仍未见小刘前来上班,再次致电却还是没有人接听。在从小刘的妻子那里获知刘某的租住处后,该公司的工友前去察看,发现小刘已经死亡了。" v- q9 G! I* Q9 @7 b8 C( B# J& d* d
  事后,该公司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4 ~# ?1 z$ \4 P$ p4 @
  死者妻子:丈夫曾想过辞工. M! t( e8 }. Q% l( U

4 I2 c# q! H3 i! B, v/ h) J" g+ b  小刘的妻子夏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从去年3月进入德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自从进入该公司工作后,工作时间特别长,每天都“连班”。从打卡记录显示,丈夫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早上8时开始,工作至中午12时下班。吃完午饭后,12时30分后又开始上班,至下午5时30分下班。吃完晚饭后,晚上6时继续加班,至晚上9时30分下班,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今年3月,他更是没有1天休息。. x6 G; ?9 d9 X1 i1 K
  正因如此,丈夫多次跟她说,工作太累了,自己吃不消,要辞工。她也多次劝丈夫,工作不要太累,想辞工就辞。但是,她丈夫最终还是没能放下这份工作。& _9 d6 a- g/ Z1 G. x
  公司:刘某确有超时加班
. g8 |; l/ k4 x1 a& I8 L1 {  对于小刘的死,王先生坦承,小刘生前在该公司工作非常优秀,且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
5 h6 N# x8 u! |- z0 e  “今年3月,小刘加班数达到190个小时,这一点,公司不否认。但小刘是为配合公司生产需要,自愿超时加班的。而且,他每次超时加班,均在公司填写了自愿超时加班的申请书。”王先生强调。& M. ?+ e* l5 o) H
  对于家属质疑,小刘死于过度劳累,王先生则表示,由于小刘并未进行尸体解剖,是何死因目前还不清楚。
$ C8 ]$ F3 Z* E  王先生称希望刘某的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若相关部门确定刘某的死与该公司有关,该公司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对死者家属给予赔偿。5 }( t  l; b; p" Z! e)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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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4: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加班时数190 真的不算什么

点评

禅师要保重身体啊,你现在都以厂为家了。  发表于 2014-4-16 19:45
加强锻炼吧 中午和晚上按时休息吧 以前我们出差安装连续三月加班到晚上10点 洗完澡回到宿舍就是12点了 现在还对国企怀恨在心啊 他们打出了5+2白加黑的旗号 我们只有跟着了 ~  发表于 2014-4-16 16:59
估计你和俺老大一样,事情做不好不用休息吃饭。  发表于 2014-4-16 14:50
不对,我们的上班时间是22天,不是31天。。。那工作日一天加班是8.6个小时  发表于 2014-4-16 14:40
一天多六个多小时啊,我们一天班也就六个多小时。。。  发表于 2014-4-16 14:38
发表于 2014-4-16 14: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发表于 2014-4-16 14: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了钱没花了,老婆孩子都变别人的了。

点评

各位社友可以讲下自己遇到的这类企业,曝光下,这种企业压根就不应该活到今天。  发表于 2014-4-21 17:24
这么累的攻城狮,啥研发需要这样紧张的时间投入?效率会高么?奇怪了  发表于 2014-4-16 14:41
发表于 2014-4-16 14: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九禅师 发表于 2014-4-16 14:32
$ a/ ^) ?1 n7 y2 R, P4 T: e一个月加班时数190 真的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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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多六个小时,如果是很认真的加班,连续一个月下来强度还是相当恐怖的。6 v9 Y9 Q# P6 p9 p+ l9 ?$ g

点评

周末不休息...  发表于 2014-4-19 23:49
发表于 2014-4-16 14: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们也天天加班啊
发表于 2014-4-16 14: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4-16 14: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这么长的加班,强度相当大。
3 p+ U& _- d) O4 D: h不过这种疲劳战,图纸出错现象也会增加。
发表于 2014-4-16 14: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足迹 于 2014-4-16 16:13 编辑 ) o; j" o+ z# J# X: L# H

0 ~+ J' c& G/ I2 j3 T190小时?21天正常上班,有10天加班,为80小时,除去星期天不加班,110个小时,26天,一天4.2小时加班,那就是一天12.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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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C, A6 X3 Y1 z2 U$ |- j1 T# I
5 D# Z# `- m; }% A0 u- Z# `; N我想很多一线员工都这样吧。只是如果是因为工作,我觉得大多还要加上工作上的压力和紧张,还有个人体质吧。如果只是单纯的工作时间,那说不过去。
  Z3 w' ~/ ^5 b- K- V) e) e
9 u" S; R) n. h. m. \+ S. c刚好我也是3月份的工时间特别多。我是早上6:20分出门,挤公交车,9点左右到公司,12点吃饭,吃完饭又上班(大概20分钟),然后又上班,到17:15下班,吃饭(20分钟),然后挤公车回家,到家晚上20点左右。也刚好是一个月,当然我中间有单休,总共休了4天半(有半天是因为3.8妇女节)。来,我算算我的上班时间:(按6:30出门,按中间吃饭时间1小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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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 r& i* H  m2 Q; f* [12.5*26.5=331.25-160=171.256 l3 K/ c* w4 k* I# x4 f& w

' ]3 t- K0 d, p+ I这个数据,我好像也比平时多出171个小时呢。而且,我想说,我还是女性,而且身体并不怎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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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Y+ i* E% m6 p, i  R! ~, V所以我觉得不能只是因为工作时间长,我觉得如果真的是因为工作的话,或许是压力和紧张,当然还有时间。

点评

天天早晨8点出发上班,晚上5点下班的表示压力不大,关键是效率的提高。  发表于 2014-4-22 21:09
任务来了,不休也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4-4-19 23:50
把上下班的时间算进去,我只是想说,他不仅是劳累,还有压力。你误解我的意思了。  发表于 2014-4-17 08:50
把上下班路上的时间算在工作时间12个小时和真正的工作时间12个小时,承受的压力和强度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可一概而论。  发表于 2014-4-16 21:11
男人靠吃,女人靠睡,女的尤其不能多加班,尤其是夜班  发表于 2014-4-16 17:27
哦,工时应该不会有倍数的吧,只是在计算工资的时候,才计算加倍工资吧。  发表于 2014-4-16 16:13
1.5倍的工时是 86.5 个钟;2.0倍的工时是 103.5 个钟 。86.5/22 = 3.93 ; 103.5/8 = 12.93 ,每天平均在12~13个工作小时,还好吧,睡眠的时间还是足够的。  发表于 2014-4-16 16:11
哦,说错了,清明节是4月份的。  发表于 2014-4-16 16:02
就算有没有得单双休,劳动合同都是写着双休的,3月份有31天,有五个周末,清明节还属加班,你自己算一下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4-4-16 16:01
一没说单休还是双休,二上面内容说31天没有一天休息,这计算如何得出来的。。。  发表于 2014-4-16 15:49
发表于 2014-4-16 15: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能证明是过劳死,就可以拿到赔偿。如果公司能与家属谈妥,也能私了。不过现在公司大多不会私了。就这事儿来说,法律上有很多漏洞可以钻。

点评

当然他这种长时间,高强度的加班,有过劳死的嫌疑。所以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谈的。  发表于 2014-4-16 16:50
保险需要公司买了商业保险才行,因为他不是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以申报什么工伤啊,因公死亡之类的就有些麻烦。除非真能证明是过劳死,不然可能就一点抚恤性慰问金吧,这还得看老板和公司的福利状况。  发表于 2014-4-16 16:27
公司不可能私了的,因为走法律程序,员工有保险。当然,家属除了拿 保险之外,可以适当的要求公司赔偿合适的慰问金吧。其实这主要还是看老板。  发表于 2014-4-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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