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美眉
发表于 2014-4-9 17:44:48
那个ninggq2002 你妈有病吧,发个信息关你啥事,开口就骂人,神经病啊你,SB
MR.Chan
发表于 2014-4-9 21:35:22
我只知道在东莞,签这个没用,真正闹起来,东家耗不过你...
霸王纸约只是恫吓而已,以楼主实力,不必多虑
MR.Chan
发表于 2014-4-9 21:37:59
有观身边一现实案例,最后依然是老板无可奈何不了了之,若真走到这步,2月薪水对已跳之人,只算皮毛而已
龙游大海
发表于 2014-4-9 21:53:15
没有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autotal
发表于 2014-4-10 15:31:09
说白了,他就是不想给你这两个月的公司。不然也不会有这一出。
ygcygx
发表于 2014-4-10 16:32:43
把公司名說出來啊,讓他身敗名裂就行了
居然還拖欠2個月,以后規定工資天天發,提前發,不許滯后一個月發,看TMD的怎麼拖欠
weijin535
发表于 2014-4-11 21:58:25
有些公司是要签这个的
阿基里斯
发表于 2014-4-12 15:53:27
呵呵,我也签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从未给我补偿一毛钱
子云绳业
发表于 2014-4-12 22:52:39
建议咨询律师先
张敏6905
发表于 2014-4-12 23:23:29
签吧签了也没什么用的,中国地大物博的,他上哪找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