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862160
发表于 2013-2-4 20:23:09
金子那都会发光
woshiwsm
发表于 2013-2-4 21:20:30
兄弟走吧
zga3318060
发表于 2013-2-4 22:33:40
全国都这样啊{:soso_e118:}
渔樵闲话
发表于 2013-2-4 22:54:16
你们公司怎么这么差劲啊,我是江苏的,我经营的是大型精密加工,我和我们附近企业没有这种现象,可能是苏南人比较本分吧,要不来苏南看看那
圆159154
发表于 2013-2-4 23:21:10
深圳哪里,600人得模具厂有点大哦,2000普工都不干,建议拿了工资再把老板的车砸了
hhl201212
发表于 2013-2-5 00:47:32
资本家~~~~~~
徐小名
发表于 2013-2-5 13:46:25
这样的企业不呆也罢
我还是我吗
发表于 2013-2-5 17:37:41
我没打算在这里长期做下去,我打算合同期满公司就不跟我签了。
但还有四个多月,到时,公司不很我续签的话,可以领到三个月,1万多元的赔偿。
当然,公司一个月限制你加班,忍一忍,2个月,三个月,就不会再忍下去,找公司协商,和劳动局,我觉得是自己的权利应该争取。
我还是我吗
发表于 2013-2-5 17:40:57
不能只安排个别员工不加班
“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加班,表面上看,用人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实际上,用人单位违反了平等就业的法律规定。”许平坚分析道,假如用人单位对所有职工都不安排加班,这不仅不违法,还是法律鼓励的一种行为。但仅安排个别职工不加班导致其收入下降,这种行为明显违反“平等就业权”的规定。平等就业、禁止就业歧视,是我国宪法、劳动立法确立的一项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被侵权员工可举报
同时,他也指出,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就业歧视的规定不够详尽,目前就这种行为不能找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但可以确定的是,用人单位这种行为违反了平等就业和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当事职工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和总工会投诉,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改正,地方总工会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整改。此外,当事职工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商定经济补偿标准。
piupiu1988
发表于 2013-2-5 22:53:55
有技术在哪都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