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师 发表于 2012-9-10 10:11:09

刚刚百度了下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容,给你个链接http://wenku.baidu.com/view/666917aed1f34693daef3e8e.html劳动合同期限是包括试用期的,不能把试用期单独算。告他,一告一个准。

铁未销 发表于 2012-9-10 10:18:34

先尽量留下还在你手里的能证明你在那儿工作的一切物品,然后打电话给劳保局,问问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告他,怎么样才能拿回工资,最后还要把公司名字说出来,让大家都避开他,叫他招不到人。最坏最坏,就是一个多月的工资拿不到,反正都没工作了,争取一下也没什么损失

铁未销 发表于 2012-9-10 10:19:41

另外,应届生学校应该统计过你的就业信息了,给学校打个电话咨询一下看学校能不能给你点儿帮助或者建议

@平常心@ 发表于 2012-9-10 11:26:47

竟然还有这样的公司!有关部门一定要查处!

风者 发表于 2012-9-10 11:44:07

必须维权,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烈日当空 发表于 2012-9-10 11:59:29

这些黑心的老板就是想用应届生没经验不好找工作的心理来捞点小好处,这个事情肯定你是在理的一方,靠到劳动局吧,就算这次真的不能把工资要回来,劳动局那里也会有个记录的,当象你这样吃了亏的人去告多了,劳动局也会被迫有所行动。

酷拽舞 发表于 2012-9-10 12:03:07

现在还有这种公司,社会太大,人生百态

空灵618 发表于 2012-9-10 12:42:27

masterzhuce 发表于 2012-9-9 1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现在赶紧找个工作,别在这破公司上关于41天工资问题纠缠。你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经常处理你这样的大 ...

嗯,我明白孰轻孰重,

supperslz 发表于 2012-9-10 13:23:14

和它说Baybay,这样的公司和人品及企业文化根本不可能有发展。陷入越深羁绊越多。

supperslz 发表于 2012-9-10 13:23:44

尽早离开,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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