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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通)用件登记:Shared (General) Parts Register
8 w+ T/ X5 p5 ?" V9 z' m; e借用件:在隶属编号的产品中,采用已有产品的组成部分,称为借用件。
* [/ T, s! \8 L5 B通用件:同一类型不同规格或者不同类型的产品中彼此通用的部分零件。$ t8 G7 d' n( M7 x-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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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U/ A& F2 q6 D# l# a$ c与借用件和通用件相关:2 j" r$ j+ l) O+ c6 W9 D. ]! e
标准件:具有标准代号的零(部)件、元器件和外购件。一般有国家标准件、专业标准件、企业标准件。前两种多为高效的专业化生产,可直接外购。后者由企业自行生产,它可采用高效率生产设备。. |% }2 c: E9 T
通用件:在不同类型或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品中可以互换使用,给予通用编号(或单独管理)的整(部)件和元器件。通用件是标准件的初级形式,在设计时,当标准件使用。它是一些应用范围较广,一时又不能定为标准,对其统一设计,独立编号、建立图册供设计人员选用的零部件。( Z" F" A! S8 p) {
借用件:采用本企业内,已有产品的专用件。是使用该零部件的原来编号,使用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件在形式上是专用件,实际上成为通用件了。当它们需要更改时,应严格按借用件的更改制度进行。
: z1 y, i' `5 O( E+ V7 r专用件:仅在一个产品上使用的零(部)件。即是为某一产品的特殊需要设计并专门编号的。4 y. b. N# p. E"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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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件、通用件、借用件、专用件四者的关系是:7 C+ n" O0 X3 F4 h
专用件->借用件->通用件->标准件,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而逐渐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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