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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首次表态:微软维权不能过分——2008-10-28 07:30 每日经济新闻

已有 289 次阅读2008-10-30 23:02 |个人分类:社会经济|

国家版权局首次表态:微软维权不能过分——2008-10-28 07:30 每日经济新闻
 
注:关于这个问题终于看到了中国官方消息
 
  微软黑屏事件正在国内遭到各方的炮轰。昨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2008国际版权论坛上接受采访时表示,微软是否应该采用黑屏维权值得商榷,对版权的维权措施需要恰当,不能过分。
  中国计算机学会10月26日也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微软的做法违背了软件开发者的道德底线,涉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官方表态:维权措施不能过分
 
  阎晓宏认为,国家版权局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各种权利人组织与机构,正当维护权利表示理解与支持。但是在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采用黑屏方式值得商榷,维权的措施需要恰当,不能过分。
  据阎晓宏透露,微软在国内采取这一行动之前并未与国家版权局进行沟通,黑屏事件公布后国家版权局主动找到微软公司沟通,对方表示这是全球统一策略。
  微软法律及公司事务部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回应称,该行动是全球性项目,早在今年8月份已经开始了,中国只是一部分。它是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技术手段。它是帮助消费者辨认所使用的微软产品是不是正版,帮助消费者脱离使用盗版或者是假冒软件的危害。
  “国家版权局很关注这件事,特别是密切关注来自专家、国内用户等各方面的反映。”阎晓宏说道。
  针对此前微软中国客户端产品商业市场总监林聪悟“盗版不对,正版不贵”的言论,阎晓宏称,微软产品全球统一定价的策略值得商榷,没有考虑发达国家收入水平与发展中国家收入水平的差距。
 
  行业学会:违背道德底线
 
  中国计算机学会在网站声明中称,美国强调软件要确保可预见性,就是要让用户对软件的任何行为都是可预期的。但是,“黑屏”显然是用户不可预见的,这不符合软件开发者为用户着想的基本原则;微软的行为采用了类似黑客的手段,依靠收集终端客户系统中的信息来攻击客户,这不符合道德行为规范,也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此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为,微软认定盗版软件、治理盗版软件都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通过合法的司法途径解决,不能采用非法手段处理此事,如果该公司认为有人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可以取证,按照中国的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王彬颖说,版权所有者的维权方式是由国家制定体制和法律来维护的,各个国家存在差异,版权所有者必须适应各国有要求。中国是通过行政和司法手段来坚决维护版权人的权利,而国家版权局是相关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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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渃梨梨 2008-10-31 08:34
回复 超格闲人 2008-11-10 22:54
呵呵,
尾大不掉啊
回复 亮剑 2008-11-11 09:19
高胜峰: 呵呵,
尾大不掉啊
没有办法的事情,政府这样无非是吓唬一下而已。毕竟属于企业行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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