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一直难以做决定,甚至也没有拿出来讨论,这就是依托社区平台组织合作的利益分配问题。 0 F9 l. p% T; K1 g7 A
在社区确定建立创新基地,发展机电一体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来
1 m" r6 U5 r. C0 ^(请看http://bbs.cmiw.cn/blogs/laoying/archive/2006/12/21/100194.aspx#comments),我陆续收到不少具体的建议项目或意向性合作,以后还会有更多。所以,今天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看大家有什么补充。
- c) P1 b5 }: G& q }1 d( s, G0 y在征询了一些社友意见,并考虑社区第一个专利产品的成功先例。原则上,在社区平台上组织合作,社区占30%的利益,项目负责人占70%。
8 J; }! N; s& G% h# T社区以其平台、资源,信誉和品牌优势负责沟通协调,寻找补充资源,市场发展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发工作。 1 q, i4 l. O* o3 K( c2 R3 r
社区和项目负责人均可在自身利益份额之内进行二次分配。比如,项目参与者的利益从项目负责人的70%之内来出。社区派出的重要参与者或领导者的利益从社区30%当中出。
a% c$ @# n: U* X$ T1 w合作当然还涉及很多方面,无法一一说清楚。本次只把利益分配这个重要问题作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遇到灵活情况也可以变通。
+ k5 l) j4 x- j a- ?请大家发表高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