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bolin
发表于 2015-6-15 23:19:33
如果是单一标这个尺寸的话,这样标注也是ok的。如果另外一个配合尺寸的基本尺寸是11的话,这个尺寸就必须这样表。
843694568
发表于 2015-6-15 23:20:06
公差,不仅是公差带的宽度,还有公差带的位置。
0.5,还是0.50,甚至0.500,这取决于精度和标准化的规定,不是谁好谁不好的问题。。
843694568
发表于 2015-6-15 23:28:44
sundy25 发表于 2015-6-15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标注完全没问题的,你要是把基础尺寸改成11.5,可能会影响零件本身或与之相关装配的零部件的加工
正解。
海燕ZHpf
发表于 2015-6-16 07:50:55
这个公差标注是可以的,最好标注为直径12 -0.4/-0.5。可以吗?
爱喝加多宝
发表于 2015-6-16 07:54:15
如果是单一标这个尺寸的话,这样标注也是ok的。如果另外一个配合尺寸的基本尺寸是11的话,这个尺寸就必须这样表。
277741987
发表于 2015-6-16 08:18:33
轴类尺寸和孔的尺寸都是有国标的。我们曾经也这样标注过,但老工程师说我们不按照标注标注,骂了我们一顿。既然考虑到公差,就牵涉到装配配合。公差的标注依据设计时的配合要求。
逝去的背影
发表于 2015-6-16 08:31:22
没有问题。
277741987
发表于 2015-6-16 08:48:13
加工工艺也会决定你的公差标注。
d408921
发表于 2015-6-17 13:30:54
光是这种标法是没问题。
改成11.5(+0.1/0)这种说法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理论尺寸不能随便更改。
三八大盖
发表于 2015-6-17 13:46:07
标注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一看公差就是自己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