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叶永在 发表于 2014-5-27 14:17:51

粗糙度标注问题,请教

现在我要做一些板块,厚度都是1.2的304板,这些板买回来表面的粗糙度原本就高于1.6,设计的时候粗糙度标注为全部3.2(去除材料)明显不合理。求大神知道,我要怎么表才好呢,或者是根本就不要标?

林の屋 发表于 2014-5-27 14:44:09

继续标上全部3.2(去除材料),可在技术要求里加以详细说明。

落叶永在 发表于 2014-5-27 14:58:45

林の屋 发表于 2014-5-27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继续标上全部3.2(去除材料),可在技术要求里加以详细说明。

全部3.2(去除材料)?这个对这块板的设计有作用吗?一般的304钢板的粗糙度不是都高这个精度了吗?说明应该怎么说?

33541837 发表于 2014-5-27 15:44:05

全部不加工 符号   

独自莫凭栏 发表于 2014-5-27 15:49:16

可以在不需加工的表面标注不加工符号

福满三江 发表于 2014-5-27 16:02:52

要根据零部件不同面的用途来标,我不赞同粗糙度都标Ra3.2。

hongshichao0 发表于 2014-5-27 16:36:01

如能满足使用要求在右上角标个其余不去除材料的粗糙度符号,意思就是不用加工,工人就明白

hongshichao0 发表于 2014-5-27 16:38:25

补充下 切断的加工面照常标注3.2

落叶永在 发表于 2014-5-27 17:24:41

hongshichao0 发表于 2014-5-27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补充下 切断的加工面照常标注3.2

谢谢你的耐心,学习了!

慢慢来123321 发表于 2014-5-27 18:10:54

粗糙度3.2指最低要求必须达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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