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香港老板对大陆员工的行为规范要求
1.不得着西裤配波鞋,不得着休闲裤配皮鞋,不得着印住人头像的T恤2.不得染发,纹身
3.公司内不得携带使用冒牌手袋
4.不得蹲在地上吃饭,交谈,更不得蹲在凳上
5.不得使用手机外放
6.吃饭不得插队夹塞
7.不得生吃葱蒜,不得对住酒瓶饮酒
8.不得随地大小便
9.不得收看新闻联播,不得看普通话配音的港片港剧
10.宿舍内不得张贴领袖像
.................
似乎有点意思
呵呵,无语的飘过----
HKER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thing 大部分是生活的纪律问题。
很常见的规范。
其中几条就有点那么。。。 最后两条亮了{:soso_e142:} {:soso_e113:}因为新闻联播里的人都生活得太好,会引发员工的不满 1和2着装问题,可以接受
3条,哥穷,只买得起冒牌手袋可以吗??要不老大您多发点钱让我买得起正宗的??
4条可以接受,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妥
5条有点不理解,是不能用手机打电话呢,还是不能用手机放音乐,不能放音乐这个支持,不能打电话过头了
6,7,8无意见
9条,这个已经算下班时间了,哥只卖给你8小时,8小时之外你管得着??
10条,这个是哥的信仰,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要不老大您去找国务院谈谈?? 呵呵,香港对大陆的歧视也不是毫无道理。比如新闻联播,最近1年我没听,发现智力确实有所提高。 这就体现了部分国人的综合素质问题,还有foreigners对国人的看法,还是没变
如果员工遵守这些规定,这个公司的形象和气氛应该非常好。 这样的公司还能招工??? 开什么玩笑德国人都可以接受大陆普工的摇滚歌手造型和纹身 一个香港佬得瑟什么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