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辞职问题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过了两个月试用期了,见习期也满了,还未转正,想辞职了,请问各位大虾我这种情况是按试用期来对待,还是??谢谢!!
按照规定是应该按试用期对待的。不过......我有同样经历。也是工作56天。提前四天辞职。结果本月应该拿2500元的工资,最后只有800元了。呵呵!如果你是当地人,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并且在你离开前或者是离开当天就有新人顶替你的工作岗位了。那你就直接找经理,只要他的一句话呢就可以顺利离开了。工资不会乱扣的。如果你不符合这些条件。那就提前一个月吧!不然工资肯定是乱扣的。天高皇帝远,还是按厂里的规定来吧! 2500变800?不解。 我有个同事,参加工作一个月,辞职了。厂里让他交2000元违约金,说是招聘时定的,不知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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